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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山东省教育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(截至2016年11月30日)

编辑日期:2016-12-28 作者/编辑:    阅读次数: 280

根据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》,自2012年1月1日起,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统一登记、统一编制登记号、统一公布(简称“三统一”),否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自2016年1月1日起,省教育厅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“三统一”。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化管理,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、修改、废止、失效情况,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第六次更新调整。

  截至2016年11月30日,经“三统一”、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24件,现将目录予以公布。

  附:山东省教育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(截至2016年11月30日).docx